思慕书斋 > 都市小说 > 文娱之绝代宗师 > 第五十七章 谁蹭谁不一定
  想想两个月前跑遍京城娱乐圈,碰的满头包的经历,就知道这个行业多看重资历和成绩。

  可这只是对“创作人”的身份而言。

  今时不同往日,即便手下只有小叶这一个艺人,而且限制还一大堆,不是想唱就能唱,想露脸就能露脸,但林成志也已经是名符其实的“制作人”了……

  这也是林成志想告诉老板的话。

  “实话实说吧:我们和发行方,签的是第三方协议,而且分成比例高达九一……你要不信,可以打电话问陈燕秋……”

  老板先是一愣,然后,脸色变的非常难看。

  他之前一直在奇怪,这么好的作品,为什么发行方挑的是一家网红公司,宣发手段少的可怜。

  原来是为了高分成……

  这样就能说的通,为什么被挑中了五首歌,林成志不但不高兴,还一副吃了大亏的模样?

  老板就是吃这碗饭的,自然会算账:

  就拿上张专辑来算,首月十万销量十拿九稳,而且毕业季高峰马上就来了,次月销量再差,又能差到哪里去?

  算少一点:两个月销售十五万张,扣除平台、发行方、演员这三方的分成,以及服务费,手续费,出品方至少也有六十万以上的进账。

  等于一首歌能赚十万以上,而且这才是两个月,后续源源不断的版权收入呢?

  而SM公司给的这五十万,当然是全版权卖断的价格。

  以后不管这五首歌由谁来唱,能赚多少钱,和创作人,制作人都没一毛钱的关系……

  傻子也能算出来哪个多,哪个少……

  但也不能全部拿钱来论吧?

  老板仅存了一丝希望,苦着脸问道:“那可是超级偶像!”

  意思是应该从“扩大知名度,提高名气”这方面考虑,这也根本不是拿钱能衡量的。

  林成志摇了摇头。

  确实,一般的创作人,肯定欣喜若狂:一位是顶流小生,超级偶像,另一位也是流量担当,话题女王,这种机会,简直千载难逢……

  但换成他,就有些无所谓了。

  顾虑已经解决了,想出名,自己出道不更简单?

  拿作品堆就行了!

  一首不够就十首,十首不够就一百首,就算堆不成周杰伦,堆个高进出来,总该没问题吧?

  唯一需要考虑的是要控制好出品节奏,不能被人当成怪物……

  林成志自然也有糊弄老板的理由:“麻雀就是想赚快钱,所以才不敢露脸,名气不名气,对他没用……”

  老板的脸色一下黑成了锅底:原来是这样的?

  这麻雀特么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新人,绝对是老油条了。

  八成是有合约在身,又想赚钱,所以才躲到幕后当枪……

  怪不得作品的质量那么高?

  也怪不得这小子看着面生,却极其专业,又会监制又能唱?

  原来是被名家调教出来,当白手套的。

  完了,自己这套根本不管用……

  难道还能让SM这样的公司退一步,让长兴和麻雀签分成协议?

  别开玩笑了。

  哪怕找不到合适的主题曲,随便找一首凑合,对方也不可能同意这样的条件。

  老板急的直呲牙:“说条件!”

  “至多两首!”林成志比划了两根手指,“主题曲、插曲都行……就当和老板你结个善缘……当然,对方不同意的话,八十万的制作费,我一分不少……”

  老板都被气笑了。

  在这位面前,自己的面子,竟然比SM公司,比长兴和杨婷玉的都值钱?

  老板也没功夫分辩真假,痛苦的说道:“再没办法了?”

  林成志翻了个白眼。

  哥们又不是散财童子?

  要不是没钱,暂时掏不出这八十万,而且看你是个“百事通”的面子上,连这两首都免谈。

  “这是底限,除非剧方能让我当第三方制作人!”林成志风轻云淡的回道。

  老板气的想骂娘:“你当长兴和杨婷玉身后的经纪公司是摆设?”

  “谁说让他们唱了?”林成志顺着老板的思路回道,“用我的人呀……”

  嗯?

  说到一半,林成志突然愣住了:说不定,这还真是个办法……

  林成志坐直了身体,看着老板说道:“还真有办法……主题曲和片尾曲当然轮不到,但剩下的,可以让我的人唱,我可以授权……”

  老板头皮一麻,不敢置信的看着林成志:“你还真敢想?”

  这是打的是把《十年》这部剧,以及长兴和杨亭玉的热度全都蹭一遍的主意吧?

  《十年》是名符其实的大制作,巨星云集,不说主演长兴和杨婷玉,就连配角当中,有好几位都是歌演双栖,自家人都蹭不过来,又怎么可能会让一个外人来蹭?

  而且是毫无名气的新人?

  你以为世上就麻雀这一个创作人了?

  别做梦了……

  “那就没办法了!”林成志摊了摊手。

  讲真心话,他还真没有蹭热度的想法。

  谁蹭谁真不一定!

  这张专辑当中的每一首,都是经过市场验证的,虽称不上经典,但也算是一流水准的作品。

  但《十年》呢?

  林成志看不到成片,光靠剧本,根本没办法推测这部剧的质量。

  也没人规定,超级偶像和流量女王就不会演出烂片。

  不说前世,这个世界就不少……

  林成志之所以出这个主意,还是为了省那八十万。

  如果帮不了老板的忙,林成志还能赖账?

  名声要不要了?

  ……

  老板郁闷的想吐血。

  原本只是想帮长兴约一首主题曲,但突然看到一整张专辑的歌全都是类似题材,而且质量就极高,老板心眼一转,就想着能不能和出品方也搭上关系?

  还真搭上了……

  但谁能想到,创作方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新人,而是妥妥的老油条,门儿清,根本没办法糊弄?

  草率了!

  但能怎么办?

  反悔是不可能反悔的,不能得罪了出品方,再把SM公司和长兴也得罪了。

  《遇见》是肯定要录的,至于出品方这里,只能把林成志的话原原本本的代过去了……

  “先录小样吧!”老板有气无力的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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