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慕书斋 > 其他小说 > 情深入骨:腹黑总裁太粘人姜逸晨 > 第377章 聊聊往事
陈楚笙到了书房,坐在窗前的阳台上,抽了一根烟之后,就看到程亦果走进了进来。

除了初恋的时候,生平他再也没有像刚才那一小时煎熬又紧张,忐忑而兴奋过。

“莫妮给你煮了咖啡,她的手艺感觉很不错呢,闻起来很香的样子。”她看到他站在那里,就那样看着她,她只好找话说了。

他注视着她,她穿着薄薄地乳白色针织衫,头发随意的绑在脑后。虽然是素颜,皮肤白皙,嘴唇红红的,一张素净的脸上,没有任何的瑕疵,像素描画中的美人儿,让他很是心动。

他坐在读书桌前,不大不小的圆桌,使得他们二人的距离不远不近,正好可以看清她的每一个表情。

“既然香就跟我一起喝,一大壶呢。”说着,他替她倒了一杯,放在她面前。

“晚上喝了我会睡不着的。”她皱着鼻子,很苦恼的样子。

他笑了,“你可以少喝点,不想喝酒放着,我不会嫌弃的。”

她笑笑,端到手中,“我会少喝一点的。”她也知道,其实咖啡对小孩子不好,少喝一点点就好。

他从书架上拿起一本书,推到她面前,笑意绵绵的说道,“看过没有,这本书,我很喜欢。”

程亦果拿起来一看,是精装版的简爱,她当然看过,只是她买的是合集的,很厚的一本,里面有三本外国名著,分别是简爱,傲慢与偏见,呼啸山庄,她最喜欢的就是简爱了,差不多从初中到大学,看过五六遍了。

“你也喜欢这本书哎,我也很喜欢。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,是初中的时候,当时学校的图书馆开放了,是初三的时候,同学可以借书来看,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本了,还有一本就是小孩子喜欢的秘密花园,当时我的同真心还有幻想是十分丰富的。呵呵,说远了,这本书我一直很喜欢,很喜欢女主人公的情怀和对爱情的态度,很单纯的爱情故事,没有过多复杂的装饰。”她对于这本书的封面爱不释手。

“我只看过两遍,但依旧是我的最爱,其他的书,我很少看过两遍的。其实,我感觉跟你的相遇,就像这本书一样,很意外,却很美好。”他认真的看着她,她的手近在咫尺,他还是没有去握住。

程亦果有些惊讶,他说的话很突然,也很,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应。

“我,三哥最近很喜欢说好听的话,我听得都不好意思了。”她当然知道像陈楚笙这样的人,是不会喜欢她的,便也没多想。

“就只是好听吗?我说的这么认真,你难道就只是觉得好听?”他端着咖啡边喝便看着她,眼角勾起好看的弧度。他的眼神,好像会说话。

“看来我跟三哥还是有很多共同的爱好和兴趣,我很荣幸。认识你我很开心,我这么说,你觉得好听吗?”她捧着热乎乎的咖啡杯,笑得像朵花儿。

“嗯,好听。”他点点头,的确好听,是他喜欢听的。但是她还是没有听清楚,他到底想表达什么。

他翻开书,“说说你以前的事情,你读书的时候,很艰苦吗?”

她点点头,说起她的求学路,估计能说到天明了,“当然艰苦,那个时候,我可是连一毛钱都没有的人,根本没有零食这个词。小学的时候,除了课本就没有什么书了,就算有,也不敢拿回家看,不然爷爷奶奶会说我不务正业。直到六年级的时候,我才读到了格林童话,十万个为什么,而且还是彩色的那种,油光纸纸彩色的,你知道每一个同学喜欢的不得了。老师给每个同学发了不同的书,然后互相传阅看,就这样,我们班四十个学生,基本上读完了大家熟知的童话。差点我们就错过了通话的美好,我觉得最惨的童年,就是没有读童话。”

他很惊讶,她比他小好多,那个时候竟然都没有童话书读,“你自己没有买过吗,你们学校之前一直都没有吗?”

她摇摇头,“没有,那时候乡里度没有书买,而且大家都父母家长都不会买,他们认为除了看课本,看其他书就是不务正业,就是该打。”

“你继续说,我听着。”他很想知道她的生活,跟他的天差地别,想到她那个时候的艰苦,对她更是心疼了。

“如果你不介意我说到明天,我就跟你讲。你听着很惊讶很意外吧,毕竟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,而我们靠着天长大的孩子。”她看到他很人的模样,就知道他除了听非洲难民,不知道自己的国家,大概有这么穷的地方。

“嗯,我真的很意外。”他点点头。

“其实我也不觉得自己有多么惨,那个时候,有很多困难,但是也有很多快乐。到了初中的时候,我们最惨的时候就是,冬天洗脸都要用冷水,有时天亮后发现自己的水壶里的水冻住了。而且我们喝的水都是冷水,因为初二的时候,我们学校才有烧水的。”

“我人生中觉得最艰苦的求学生涯就是初中了,没有暖气没有热水,还要自己做饭吃。煤油炉子,你听说过吧?估计你没听过,用那个在宿舍烧饭吃,大宿舍里住着两个班级的女生,四十多个人,高低床,一到教室,大家都不敢吃东西,从家里带的干粮是煤油做的,难以下咽。”

“每个星期六中午,我们放学才回家一趟,星期天下午又走到学校。然后,每一次的回家路又是一次修行,因为我们离学校远的,大概要走两个半小时的路,才能回到家。你不要惊讶,我说的都是真的,没有骗你。”她看到陈楚笙负责的身上,就知道他肯定是不相信的。

“那,你们当时都没有校车吗?”他真的是难以置信,那个时候的程亦果应该很小很瘦,走两个小时的路,大概会累瘫吧。

“开玩笑,有得起校车的时候,可能还需要几年吧。而且,我们回家的时候是十二点,没有吃午饭,一下课就往宿舍狂奔,拿起书包就直接走。走到半路累了,大家就从书包里掏出一点干粮,吃一点。记得刚开始的时候不习惯,脚都起泡了,一个脚掌三个泡,还穿的是布鞋,哎呀,想到那个时候”她现在都觉得脚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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