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慕书斋 > 科幻小说 > 港综之黄金时代 > 第三十四章 酒吧朋友
  “结婚?”

  “对啊,我们两个什么时候结婚?”

  刚从岛国回来,还在机场大厅里,何东诗就向王森提了一个要命的问题。

  “老婆,你知道吗?我多想现在就抱着你,去教堂举办婚礼。但是,我做不到。我刚从大学毕业半年,事业刚刚起步,住的还是三十平不到的屋邨租屋,这样的条件下,哪里有脸跟你提结婚两个字?”

  “那要我等到什么时候?”

  “等我事业有成的时候,我一定会开着平治,把你娶进我的别墅里面。”

  “你知道的,我不在乎这些外在的东西,我只担心等得太久了,我今年都三十了,真怕再过几年老了,你就不要我了。”

  “不会的,在我眼里,你永远都是24岁的林黛玉。”

  “为什么是24岁的林黛玉?”

  “因为你是在24岁扮演的林黛玉啊~!”

  “什么?”

  “没什么,我是说你在我心里,永远都是那么的年轻漂亮~!”

  说漏嘴的王森,又连忙改口补救。

  在机场里废了大半天的口舌,王森才说服何东诗,暂时不提结婚这件事。

  还以男人的尊严为理由,让她暂时保密两人的关系,直到王森认为拥有配得上她的身份时,再向身边的亲朋好友,公布他们之间的关系。

  一个字,拖。

  至于到底能够拖多久,王森也不太清楚,尤其是何东诗跟她妹妹叮当是住在一起的情况下,只要两女有一人不小心说漏嘴,王森就死定了。

  一时冲动,惹上了这么一个大烦恼,王森暂时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,只能寄情于事业,想要通过忙碌的工作,来暂时遗忘这些烦恼。

  这次的任务报酬,华叔倒是给得很痛快,不像是第一次那样,拖了好几天才到账。

  所以,王森现在的户口里,已经有了四百多万的存款了。

  这些钱说多不多,说少不少。

  在八十年代的港岛,买个小别墅,配辆平治,其实也是足够了。不过王森自然不会那么目光短浅,现在就把这些钱花出去。

  以钱生钱,才是王道。

  他在去岛国之前,就已经确定过国际赌王大赛的举办时间,是在十来天之后。扣掉在岛国的这三四天,还有一周左右就要举办了。

  到时候,王森把这四百多万全押到赌圣身上,还不让他赢个盆满钵满?

  等等,到那个时候,还可以去找一些贵利公司,多借一些本钱,哪怕九出十三归也不怕,押得越多赢得越多。

  而且,等钱借到手之后,还可以化身黑侠,去打击这些邪恶的高利贷团伙,烧掉他们的所有欠条,为民除害。

  王森越想越嗨,恨不得现在就出门查查,有哪些恶贯满盈的高利贷公司,可以当做被宰的肥羊。

  可还没等他出门查探情报,就先等来了一个债主的电话。

  这个可是真正的债主了,王森现在还欠他两百万呢!

  “吴导,call我出来是什么事?如果是因为钱的话,还得麻烦你多等半个月,我最近需要资金周转。”

  “钱的事不用着急,我打电话给你,是想约你喝酒,顺便给你介绍一个朋友。”

  吴导就是那个有着导演梦的酒吧老板,上次在这酒吧见面之后,王森就知道吴导想要卖掉自己的这间酒吧,去阿美利坚追求电影梦,所以就跟他商议着,盘下了他的这间酒吧。

  售价两百万。

  这个价格里,包含了酒吧所在的地皮,还有酒吧的所有权,只卖两百万,其实已经是便宜大甩卖了。

  吴导这人很有几分江湖义气,上次跟王森喝过酒谈过事之后,就已经跟王森签下了酒吧的相关买卖转让合同,哪怕王森还没给钱,也不担心他会赖账。

  吴导的这间酒吧,装修的格调还是挺高雅的,也没有那些吵吵闹闹的DJ跟蹦蹦跳跳的舞池,虽然有一个舞台,但是驻场的乐队,表演的也都是一些偏向优雅的轻音乐与爵士乐。

  就像现在,虽然还是白天,酒吧里的客人不多,舞台上,也就一个男子在那里吹奏萨克斯,王森听不出吹的是什么曲子,只感觉还蛮不错的,整个酒吧都偏向那种轻松悠闲的气氛。

  当初之所以一听吴导要卖酒吧,王森就想着接手,就是感觉这间酒吧的整体氛围不错,很悠闲,很对自己口味。

  “你先坐,我也约了阿豪,他还没来。”王森一到吧台,吴导就递了一杯威士忌给他,“听说你打算让阿豪来当这酒吧的店长,是吗?”

  吴导口中的阿豪,便是宋子豪。当初他们之所以约在这酒吧喝酒,就是因为吴导跟宋子豪也是认识的朋友。

  “是啊!我有自己的侦探社,平时肯定没时间来管理这酒吧,就想找个代理人,豪哥这人不错,值得信任。”王森一口干掉半杯威士忌,才接口回道。

  其实,王森之所以会盘下这间酒吧,就是要找一个代理人,来帮自己接收港岛十八区所有下线传递过来的情报消息。

  本来这些情报,都是直接传递汇总到王森的侦探社去的。

  但是,侦探社毕竟是自己的大本营,消息直接汇总过去,很容易暴露自身,出了事也容易被人找上门寻仇。出于安全考虑,王森一直都想再找个表面上的中间人做掩护。

  只是之前钱没有,人也没有,就没把这件事提上日程。如今既有资金,又有合适的可信任人选,自然是立马就落实了这个想法。

  “你这样喝酒,像牛饮一样,能够喝出什么味?”

  眼看王森又一口,就把剩下半杯威士忌喝完,吴导还没开口,旁边就有人说出了他想说的话。

  “豪哥,你来了。”王森抬头一看,才发现说话的是刚到酒吧的宋子豪,“我千杯不醉,不这样喝不过瘾啊!”

  自从王森的身体素质,在岛国加强到常人六倍之后,已经很难喝醉了,所以喝酒再多再猛也不怕。

  “喝太多酒伤身啊!”宋子豪摇头笑了笑,坐到了两人旁边。

  “豪哥,你身为这家酒吧的店长,说出这话可不太合适。”王森给宋子豪倒了杯酒说道。

  “说起来,这件事还得多谢吴导跟阿森你们两个,我在这里敬你们一杯。”宋子豪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,一饮而尽。

  “说这些话就见外了,谁叫我们一见投缘呢!”吴导也端着酒杯回了一句。

  “豪哥你不怪我就好了。”

  王森说这话也是有原因的,表面上要找宋子豪来当代理人,其实就是一层挡箭牌。要是收集线人的情报资料时出了什么问题,敌人第一个找上来的,就会是这间酒吧。

  “说什么傻话,我这也算是警民合作。而且做这个也不错,不论是对我还是对阿杰,都有好处。”

  宋子豪肯答应王森,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。

  之前他在联合的士公司开的士,那段日子的确是轻松自在,可在被谭成派人骚扰,还打砸了的士公司之后,宋子豪就明白,他再在那里呆下去,只会连累了联合的士公司的老板跟同事。

  虽然谭成已经挂了,可宋子豪也无法拍着胸口保证,以前在道上混的时候,没有惹到过一个仇家。

  开酒吧也是一份正当职业,帮助王森收集道上的线报,更是一件警民合作的大好事。更何况宋子豪也清楚,王森在警界有人脉,帮他做事,对当警察的宋子杰也有着数。

  这么一想,其他的一些风险,就完全不成问题了,宋子豪自认自己还算有点本事,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找上门来捣乱的。

  “吴sir,聊什么呢?这两位是你新朋友?”

  台上吹萨克斯的男子演奏完毕,走到王森三人面前,王森才发现,这男子竟然就是在茶楼见过一面的辣手神探袁浩云。

  “我来介绍一下,袁浩云,王森,宋子豪。阿森就是盘下我这间酒吧的人,而阿豪则是他找的店长。”吴导倒了杯酒给袁浩云,顺便介绍几人认识,“浩云是个警察,有他看顾着,这间酒吧会少些麻烦。”

  “这么说来,吴sir已经决定要走了?”

  “是啊,一个月后飞阿美利坚。”

  “恭喜你了,吴sir,可以为自己的梦想而活。”

  袁浩云朝吴导举杯,真心替他高兴。

  吴导以前其实是个警察,在警校当教官,而袁浩云当初就是他的一个学生,这也是袁浩云一直叫他吴sir的原因。

  后来吴导离开警校,开始追寻自己的导演梦。可惜在港岛这地方拍了几部喜剧电影,一直不温不火,他就想着到阿美利坚进修一番,试试看那边的市场,能不能接受自己的风格。

  “朋友,你看起来很眼熟,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?”跟吴导碰了一杯之后,袁浩云才转向王森问道。

  “云来茶楼,袁sir当时可是大发神威啊!”

  “哦,原来是你啊!这样说来,我们也算有缘了,喝一杯。”

  经王森一提醒,袁浩云也想起自己是在哪里见过他,跟王森以及宋子豪开始碰杯闲聊起来。

  袁浩云跟前世的演员有七八分相似,小马哥也跟前世演员有七八分相似,但是好比一个是嘴巴更像一点,一个是鼻子更像一点,袁浩云跟小马哥两个人,却并不怎么相像。

  王森是因为有前世演员做中间参照,才会觉得两人有些像,而宋子豪并没有那个演员的印象干扰,所以在他眼里,袁浩云跟小马哥,完全是长得不一样的两个人。

 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两个交朋友,几杯酒下肚,宋子豪跟袁浩云的关系,也都快速熟络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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